近日,云浮市印发《云浮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云浮将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按照市委“一二三四五六”发展思路,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北部生态发展区协调发展规律的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新路子,举全市之力推动云浮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文化、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近年来,云浮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绿色发展指数”位居粤北生态发展区第一,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规划》确定了一系列目标,到2025年,云浮市绿色空间格局合理,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有效巩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化不断繁荣,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到2035年,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环境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国土空间格局,粤北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生态监管一体化建设基本完善,森林草地与河流湖泊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文化不断繁荣,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规划》还指出,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建设山水相连“魅力云浮”;构建生态经济体系,打造乡村振兴“示范云浮”;巩固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云浮”;改善生态生活质量,打造安逸舒适“宜居云浮”;构建生态文化体系,缔造和谐共生“人文云浮”;完善生态制度体系,建设高效完备“法治云浮”。
【记者】潘巍
【编辑】麦月勇 董琼 区云波
【校对】梁世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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