栉风沐雨三十载,而立之年正青春。建市30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尽责,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推动云浮实现“争先进位、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聚焦法定职责,保障良法善治
“2023年末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9.2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99.62%,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这是市政府关于2023年环境状况、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情况报告中的数据。
《云浮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我省首部规范畜禽养殖的“小切口”地方性法规,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施5年来,推动云浮市畜禽养殖产业污染防治情况得到有效改善,有力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
建市3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积极履职担当,有力推进云浮市民主法治建设。2015年12月,全市被批准行使地方立法权,市人大常委会聚焦高质量发展、绿美云浮生态建设、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等,坚持以“小切口”方式积极推进相关重点领域立法。颁布施行的《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为全国首部规范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将湿法作业、废水全部循环利用等行之有效的云浮经验写入法规,推动传统石材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云浮市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翻身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推动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制度化、常态化,助力人居环境改善和城乡生活品质提升,以法治力量夯实云浮市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通过在法规制度供给层面的精准发力,突出云浮特色,先后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9部,切实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有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坚持为民初心,强化监督效能
建市3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统筹用好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打出监督工作“组合拳”,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和刚性,切实以高质量监督促落实提效能。特别是自2017年以来,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绿美云浮生态建设、“百千万工程”、平安法治云浮建设、民生福祉增进改善等方面,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5个,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视察活动等117次,围绕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组织开展专题询问,不断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有力推动改革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决定重大事项,推动地方发展
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建市3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及时列入讨论范围并依法作出决定,推动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自2017年以来,共讨论决定“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大投资项目、新增债券特别国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绿美云浮生态建设等重大事项34件,为云浮市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进绿美生态建设等提供了坚强保障,助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挥代表作用,解决民生关切
2024年以来,云浮市、县、镇三级人大全面推进“群众身边事·代表来督办”工作机制,依托代表履职微信群,切实打通人大代表服务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下单”、代表“提单”、政府“接单”,合力化解民生“关键小事”,推动快速而高效地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建市3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独特优势,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云浮实践。坚持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不断健全代表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督办、反馈等全流程工作机制。据统计,2017年以来,代表们在历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和闭会期间共提出853件建议,全部得到办理答复。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和丰富人大代表履职形式,充分激发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活力和热情,引导代表全过程、全方位、多渠道参与“百千万工程”和绿美云浮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用心用情当好人民群众代言人,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代表力量。
更多精彩内容>>>
【编辑】曾荧莹 陈熠 区云波
【校对】李彤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