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出台《关于推动云浮市文艺创作生产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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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云浮市委宣传部制定印发了《关于推动云浮市文艺创作生产的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新时代新征程云浮文艺创作高质量发展,创作推出更多精品力作,特制定以下措施。

1.建立精品创作选题库。

收集整理国家、省发布的年度重点选题题材,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各类文艺作品,通过点题直抓、“揭榜挂帅”重点指导、筛选关注三种方式拓宽精品选题渠道,建立文艺精品选题库。建立选题库“进退机制”,每年评估进展,淘汰未启动项目,补充新选题,确保选题库活跃度保持在90%以上。

2.健全完善创作生产服务机制。

建立重点选题发布制度、项目研判会商机制、跟进服务机制、审读机制等,提高项目谋划、储备、建设的精准性、时效性和系统性。明确从立项到结项全过程提供关键服务流程,助力项目顺利开展。

3.加强创作扶持。

原则上,对于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50%的扶持。对于入选云浮市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项目库且项目基础较好、较成熟的,给予一定的扶持。推荐优质项目申报中国文联、中国作协资助项目以及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配套对接资源支持,最大限度发挥项目引导、资金扶持、人才支撑的综合效能。

4.完善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机制。

把主题实践活动与重要时间节点、重大题材创作、重点作品推出紧密结合,组织各级文艺家协会、“乡村艺先生”到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云浮创作基地等开展采风创作,精心策划创作主题、创作任务、深扎地点、创作模式,深度交流创作意向、作品构思、主题和风格,提高采风创作的“时度效”和影响力,建立采风创作成果转化机制,支持作品展示或发表。

5.健全人才培养工程体系。

实施文艺名家培育、文艺青年挖掘、文艺英才招引、基层文艺人才培训“四大工程”,通过主题采风、研修班、创作营等项目活动,构建起文艺名家为引领、文艺英才为中坚、文艺优青为支撑的人才梯度体系。

6.开展育苗培优计划。

从文学、戏剧、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民间文艺、工艺美术等门类选择名师,开展结对培养,加速青年人才培养。

7.加大激励奖励。

设立云浮市优秀文艺作品激励评审委员会,对全市文艺精品和文艺人才进行激励。文艺精品奖励主要是对获得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级、省级奖项,或获得国家、省立项或重点扶持的,或具有全市引领作用的文艺精品给予相应扶持奖励。文艺人才奖励主要是对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的文艺家给予一次性奖励。

8.加强宣传展示。

积极推荐云浮文艺作品在省级以上文艺平台展示亮相。持续办好文学周、文艺汇演、阅读活动等各类展演活动,统筹用好各级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的阵地平台,为优质文艺作品提供更多集中展示的平台和机会。

【编辑】秦小青 郑宇健 王雨辰 区云波

【校对】陈熠

云浮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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