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云浮建市30周年。30年来,云浮日新月异,各行各业蒸蒸日上,人民生活越来越好。为回望云浮30年发展历程,进一步激发全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云浮融媒推出《青春云浮 三十而励——部门风采》专栏,回顾30年来各部门工作中的亮点成效,展现各部门在新征程上谱写的中国式现代化生动实践的新篇章。
30年来,云浮市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奋力书写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美丽篇章。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4年采用六项污染物参数评价以来,空气质量总体逐步改善,2018年后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23年优良天数比例97.3%,较2014年改善2.8个百分点。2024年上半年六项污染物指标评价值有4项同比改善,2项持平,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2.2%。
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16年以来,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西江云浮段水质常年保持Ⅱ类,是省内水质最好的江段之一。新兴江水质从2016年的劣V类改善到2020年至今的Ⅲ类,南山河永丰桥断面水质从2017年的V类改善到2021年至今的Ⅲ类。
土壤污染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有效管控。2020年以来,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连续三年保持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截至2023年底,超额完成“十四五”省下达的重金属减排任务。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良好成效
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历年来完成火电行业4家企业脱硫脱硝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水泥行业8家企业脱硫脱硝治理改造。“十二五”以来开展锅炉整治、淘汰200多个,推进涉VOCs企业污染治理73家,完成油站油气回收180多家,累计淘汰黄标车2万多辆,持续为空气“减负”,为空气质量改善“加码”。
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历年来共划定5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55座,实现55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400多座,云浮市主要河流西江、罗定江(南江)、新兴江等有关考核点位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
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十三五”以来,完成4轮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累计将160个地块纳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完成18个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的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土壤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强化固体废物治理基础。全力提升固废处置能力,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从2014年仅有1家增加到目前的14家,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从0.26万吨/年大幅提升至58.86万吨/年,基本满足全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
绿色发展取得重要进展
绿色空间格局持续优化。以《云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基本依据,规划构建“一带一屏两片多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项目开发、选址准入、环境管理中的支撑作用和底线约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223.74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15.72%。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稳步推进。编制云浮市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控排企业参与碳排放交易并完成清缴履约工作,近年来履约率均达到100%。“十三五”期间,全市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较2015年下降25.51%,超额完成省下达的20.5%的目标任务。
节能减排工作持续推动。“十三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9.95%,“十四五”前三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按政策扣减后,累计下降11.4%,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分别完成1769吨、268吨、2459吨、978吨,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绿色能源体系不断完善。30年来,天然气、光伏、风电产业从无到有。截至2023年底,全市电力装机总容量达255.76万千瓦,其中,水电、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73.41万千瓦,占全市电力装机总容量比例28.7%。
绿美云浮生态建设持续推进。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55万亩,新增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乡村6个,新建改造提升城市绿地127公顷,乡村“四旁”“五边”绿化成效突显,新增植树147万多株,森林覆盖率由68.25%提升到68.53%,城乡绿美空间持续扩大,国家森林城市已趋成型。
水土流失治理持续加快。深入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全市水土保持率从2013年的72.05%提高至2023年的82.55%,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趋势。云浮市2018-2021年连续四年在广东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取得重大突破
自2015年12月经批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云浮市率先颁布实施《云浮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率先颁布实施《云浮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省内首部规范畜禽养殖的地方性法规。率先颁布实施《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是省内首部规范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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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潘巍
【编辑】甘得意 李彤 区云波
【校对】李满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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